第76章程 追兵 (第1/2页)
“干嘛不在镇上多弄点儿东西?”
“就是,还把车都扔了。”
“都给老子闭嘴,你们懂个屁?什么时候了,还念着那点儿家当?带着那么多东西你们走得快吗?想等着那些白人追上来啊?”
离着遭遇博格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天,那一天,他们非常痛快的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身为华工,可说是每一个人都受到过警察的不公正待遇,跟这些警察之间的仇恨累积起来,几乎比郭金章跟夏洛特之间的仇恨还要深厚。所以,在他们离开康登镇的时候,博格等人基本上已经是不成人形……主要是被揍的。
李阿生终究还是没能下得去手,郭金章将这归咎为中国人太过善良的缘故,还跟华工们说中国人面对不能反抗的敌人往往容易心存慈悲,倒是对自己人从来都有多狠就玩儿多狠,不整死不罢休,甚至是不把对手的全家乃至九族都整死都觉得自己太善良……这个问题得到了众多华工们的一致认同。李阿生没下得去手,自然受到了不少人的白眼儿,这家伙急了眼,逮着几个说风凉话的递过了枪去,把郭金章的那一套学了个十足,结果,除了一个,其他人都下不去手,而且就是下手的那个拿枪的时候手也一直发颤,最后还是闭着眼睛打的……可没想到,也正是这家伙打出了问题。因为当时这家伙很明显地在颤,大家也以为他会跟先前那些家伙一样下不了手,甚至就连被枪指着的博格本人也相当地镇定,可没想到,这家伙还真狠,居然真的扣动的扳机,可又因为开枪的时候手抖……结果,本来是要给博格警长“开瓢”的,最后给弄得开了“腰子”……也就是传说中的肾!这是钱世德这位经验丰富的前战场从业人员根据博格被打中后的伤口部位做出的判断,而这个结果也着实震撼了不少人,尤其是那位开枪的兄弟,臊得差点儿钻地里去……打中屁股也好啊,你非得打人家腰子,就算这博格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这枪开得也忒缺德了点儿。而这个评论也再一次验证了郭金章的结论:中国人太善良了,对敌人都这么善良。
而在打穿了博格警长的一个腰子,看到曾经在自己面前气焰嚣张不可一世的老兄疼得哭天抢地的样子之后,华工们也确实不太好意思继续祸害其他那些警察了,不得不采用了郭金章提供的另一种报仇的方案:全揍了一顿,然后放了。当然,这一顿揍自然不能在轻,白人皮厚,揍得轻了肯定不长记性。所以,郭金章特别规定了伤残程度:必须断三根骨头以上……而结果再一次证明人不能太过放纵,一放纵,就很容易失去本性。因为,郭金章亲眼看到那二十多名警察在挨了一顿狠揍之后,全部不成人形。最轻的,都是严重内伤加四肢俱断……至于第五肢断没断,也没人细查。
但是这个结果也在接受程度之内。
华工们谁没对这些警察有气?这一次还死伤了那么多兄弟,另外还有一百多人失踪,打成这样都是轻的。这还是因为这些警察并没有参予到追杀大家的行列之中,要不然,旧恨新仇,郭金章也不会老提醒大家别闹出人命,他自己恐怕就会第一个毙了那个博格,也省得这家伙受那个罪。
不过,出气是出气了,收拾了这群警察,华工们的行踪却也暴露了。康登镇里可有很多人都是亲眼看到博格追着他们出来的,也肯定有人发现这些警察被他们给抓起来了,同样,镇上的人也肯定很快就会发现这些被打得半死不活的警察,而这些警察也肯定会把们的身份告诉那些镇上的居民……而由此,可以想象,一直没什么消息的丹佛市政府,那位应该已经受到弹劾,但肯定还有一定势力,或者正想着拿他们的性命去替自己挣回原本的那份前途的迈尔斯·夏洛特市长,或者那位被郭金章打穿了大腿,还烧了牧场的安吉洛议员,又或者还有那个叫伊尔格的,以及某位枉顾法律的地方法官,当然也有可能是科罗拉多州的其他那些权贵们组织的复仇之军会很快追杀过来,他们再想像现在这样赶路显然是不可能了。那么,怎么办?
只有加速跑路。
抛弃一切笨重物品,轻装简从,往南使劲儿地跑,跑……
但是,时间已经将近十二月,科罗拉多高原上天寒地冻,这种天气下又能跑多快?
天气越来越冷,已经渐渐有雪花飘下。细小的雪花在寒风之中飘荡,打在人的脸上就像是一颗一颗又一颗的小冰粒,生疼。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都是不愿意出行的。尤其是在科罗拉多这种人口稀少的州,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也遇不到一个人,更是没有人愿意随意出行……万一遇上什么事儿,连个帮忙的人都找不到。
可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一只大约五百人左右的队伍正缓缓地向南移动,即便是顶风冒雪。
“我们到底为什么要遭这样的罪?”
这是一只民兵,美国民兵。在美国是没有正式的陆军的,他们只有所谓的“联邦军”,而且这支部队的人数很少。这是因为历来美国人对陆军的不重视而造成的。事实上,直到一战之前,美国的陆军人数也不过才六万人左右,想象一下,一个国土面积与中国几乎一样大小的国家却只有中国大约五十分之一的陆军,这是多么的可怕?可是,美国人不怕。因为他们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
北方是加拿大,人口稀少,地大物博,只担心美国会不会来进攻自己,打死也不会有胆子进攻美利坚。当然,美国想要动加拿大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实上,美国在历史上曾经好几次想要把加拿大合并到自己的疆域中,甚至还动过两次武,然而都没有讨到便宜。
美国第一次对加拿大动武,是在1774年。可能有朋友看了这句话会问:那时候,“北美十三州”刚刚开始闹独立,哪来的“美国”?这话没错!大家都知道,美利坚合众国是1776年宣布成立的。但是,美国第一次对加拿大动武,试图吞并加拿大,还真就是在美国都还没独立的1774年!
由此可见,这美利坚民族就是不一样:自己的国家还没正式宣布成立,还在为自己的“独立”而战,就敢同时对外寻衅,试图吞并近邻了。
不过这事实其实并不是美国人真的胆大包天,自己还没有独立成功就敢向外侵略,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英国当时在加拿大实施《魁北克法案》,激怒了正在闹独立的北美十三州。可是,为什么英国在加拿大宣布搞法案,又惹到了闹独立的北美十三州?
原因其实并不复杂,加拿大当时还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搞这个法案,是为了招抚加拿大的魁北克地区的法裔人口而做出的妥协让步,是出于英国政府自己的考虑。但是,根据这个《魁北克法案》,当时的魁北克辖区应当包括密西西比河流域往西的地区和今天俄亥俄州,这样一来,不仅阻碍了“北美十三州”计划当中的“西进运动”,而且,“北美十三州”的人将来要进入这个区域,不但得受英国管制,还得受法国的民法管制,此外还有宗教因素:《魁北克法案》赋予了天主教在魁北克地区的特权,这也是北美十三州的那些信仰新教的清教徒难以容忍的。
在北美十三州看来,英国的《魁北克法案》阻碍了他们向西“开疆拓土”的路线,所以,他们就决定来个釜底抽薪,干脆设法让魁北克也一起“独立”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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