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狗犊子洞房啦(三) (第2/2页)
苏倾城怯怯弱弱,早知道今晚逃不过一劫,只得认命闭上眼睛,脸颊愈发红润,好似饮下了一整坛经年老酒,万千种风情渐次酝酿开来,如此这般的楚楚动人,胸前有些小皱褶和小凌乱,随着呼吸微微起伏,怪力乱神。
陆羽没有猴急地进一步动作。
他在欣赏。
欣赏这个天赐尤物。
旗袍是男人的发明,是送给女人们最好的礼物。
不是什么样的娘们儿都能穿旗袍。
须得有恰到好处、不能瘦削也不能过于丰腴的身材,也得有书香门第、大家闺秀的气质。
要不只能是你糟蹋了我,我糟践了你。
如王玄策穿西装打领带喝红酒跳探戈一般不堪入目。
苏倾城身上象牙色手工旗袍、织锦绸缎,价值连城。
她穿起来,衣服衬托着人,人也衬托着衣服,恰到好处,相得益彰。
妖娆是有的。
如一壶文火慢慢熬制的武夷山大红袍茶。
清冷也是有的。
如峨眉山清晨山顶上袅绕渐次层叠的雾霾。
女性阴柔的美,玲珑的美,曲线的美,完全呈现。
在陆羽这狗犊子目光逼视下,苏倾城眼睛都不敢睁开,脸颊滚烫滚烫,心里忐忑羞恼娇涩到了极处,细长睫毛搭在眼脸,微微颤抖。
这是我的女人。
陆羽心想。
她曾高高在上于云端,神女一般骄傲自矜,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他曾站在低处如草芥,走了****运,挥了几次妖刀,怼了几个犊子,终于机缘巧合抱得美人归。
他可以确信。
他爱这个女人。
垂涎她白嫩的身子,她近乎完全的容颜。
能无视女人外在只关注内在美的男人陆羽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但肯定不包括他。
他一个天字号的大俗人,自家媳妇儿,肯定能多漂亮就得有多漂亮,那才最好。
苏倾城完全满足。
何况她内外兼修,身上的大家闺秀气质,商界女强人气质,贤妻良母气质,御姐的成熟稳重贴心,少女的天真幼稚无邪,那样都有,并不矛盾的杂糅在一起。
或许哪样都不是最顶尖,但哪样都是一等一。
如此才最为难得。
“媳妇儿——”
苏倾城嗯了一声,听到这狗犊子又叫她,还是不敢睁眼,故作平静,死死硬撑。
她不是缺乏阅历、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大风大浪也是见过不少的。
但这种阵仗,真的是第一次经历。
她素来清心寡欲,对男女之事其实一知半解,大抵都来自于闺蜜之间的道听途说。
好奇是有的,但也不是特别好奇。
厌恶自然也谈不上。
能确定的两点就是——
她喜欢的是男人。
她不是性-冷-淡。
“媳妇儿,你把眼睛睁开。”陆羽强调。
苏倾城无可奈何,又睁开了眼睛。
他的男人注视着她,又是那种让她心旌摇曳如六十九度衡水老白干般、能醉死人的眼神。
干净。
清朗。
如一场浩瀚的雪。
如一轮皎白的月。
“媳妇儿,我有件事儿得要跟你讲。”陆羽无比严肃的说。
“说。”
檀口微张,苏倾城吐出一个字。
“我得给你看看我的宝贝。”陆羽更加严肃的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