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一线生机 (第1/2页)
蹦跶了一会儿,躲过了天龙的几脚,张易遇到了一具尸体。
张易认了出来,正是偷袭过自己的蒙面人。
这货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偷袭第三分身不成,反被第三分身追杀,逃进地穴也没有救的了自己,最终还是被天龙给弄死了。
人死如灯灭。
人一死,也就什么都没有了,所有的恩恩怨怨就此消失。
张易顺手将蒙面人的尸体收了起来。
不是张易好心,虽说人死恩怨了,但是这货偷袭了自己两次,还把第三分身带到这种险境,以至于本尊都陷入危机。
这事隔你头上你不生气?
张易心胸不狭窄,但也没那么大度,不落井下石挫骨扬灰都算得上是对的起你,还给你收尸?你怎么尽想好事呢?
这只是末世里的一种习惯罢了。
在野外碰到人的尸体,不管是否与那人结怨,只要能够做到,就要将其尸身收起,不让其暴尸荒野。
末世里,人命如草芥。
野外处处危机,谁也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死去,而一旦在野外死去,如果尸身没人收起的话,就只会沦为丧尸和凶兽的食物。
死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死了身体还要被丧尸和凶兽吃。
人可以为了活下去,抛弃尊严,不顾廉耻,可真到了要死的时候,反而格外注重这些,没人希望自己死后,还要被丧尸和凶兽咬成碎片,一块块吞进肚子里,那简直是对自己莫大的侮辱。
这种侮辱,没人可以忍受。
没有人!
所以,在野外行走的人自然而然的形成了收尸的习惯。
今日,我为你送行,明日,他为我葬身。
人类真是一个奇怪的种族,他们相互厮杀,他们彼此仇视,自相残杀成了家常便饭,兄弟阋墙也是司空见惯。可是,当整个人族面临着灭亡的危机时,他们却能凝聚在一起,屹立末世。
为了他日自己不暴尸荒野,今日便为你收尸。
收起蒙面人的尸体使得张易的动作顿了一顿,天龙大脚袭来,幸好初级符文【子弹时间】给力,张易险之又险的避了过去。
一龙一人,一追一逃。
天龙的大脚,砸地地上,就像是铁桩砸地,那梆梆梆声音不绝于耳,搅的这地穴是一直都不得安宁。
天龙怒而不急。
拼体力,还没有生物能拼的过天龙的,更不说张易这个天龙眼中小小的蝼蚁,在天龙看来,踩死张易那是铁板钉钉的事,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张易是急的要死啊!
初级符文【子弹时间】是盗版的,还是有有效期的,到了时限可就没用了,别看现在挺管用,只能解一时燃眉之急而已,治标不治本,张易的一只脚还踏在鬼门关上,没准儿过一会儿另一只脚也踏了进去。
能不能活下去,张易也不知道。
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都言人生是一场赌博,张易如今就是在赌命,赌赢了就逍遥自在,不光能活下去,兴许还能得到不少好处,赌输的话......不,一定要赌赢。
虽然很危险,但是并不是毫无生机。
天龙有两种形态,一种叫“陆地霸王”,另一种叫“天空霸主”。
这头追杀张易的天龙,现在的形态就是“陆地霸王”。“陆地霸王”形态的天龙,长的跟霸王龙还真是挺像的,下肢异常壮硕,上肢短小却带着锋利的爪子,鳞片遍布前身,骨刺峰峦叠起。
陆地上,几乎没有生物能与“陆地霸王”形态的天龙对战。
强大的龙心带给天龙近乎无穷的力量,打消耗战从来都是天龙把敌人拖死,密集的鳞甲是天龙最坚固的防御,没有神兵利器面对天龙只是自讨苦吃。
天龙的武器更是遍布全身。
锋利的牙齿,尖锐的爪子,龙角的冲撞无人能敌,狰狞的骨刺更是让天龙能给敌人全方位打击。
可事实上,天龙却很少保持“霸王形态”。
天龙喜欢飞,喜欢自由,喜欢翱翔在无尽的天空,“天空霸主”形态才是天龙最常见到的样子。
那么问题就来了。
为什么这头天龙要保持“陆地霸王”形态,还要躲在这么深的地穴里呢?
张易猜测,这地穴里一定有什么东西,是天龙十分珍惜的,以至于那么爱好自由的天龙,竟然甘愿缩在这小小的地穴里。
这就是张易的生机。
那东西让天龙如此重视,只要找到那东西,定然能让天龙投鼠忌器,只要以损坏那东西为威胁,自己活命就有希望了。
不过,张易也不敢肯定自己的猜测是对的。
一整颗树上的果子不一定全是甜的,有可能会有涩的存在,一个村子里的人不一定全是善的,有可能有恶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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