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野狼帮 (第2/2页)
干过许多大案,可直到现在,野狼帮还一直活的好好的。那是因为,被偷了,贪官是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不敢声张。被抢了,富商是捏着鼻子认了,不愿外扬。
也因此,野狼帮在柳川县声名不显。
末世降临前,邱狼带着野狼帮刚刚干完一票,赚的是盆满钵满。刚开了张,当然不能立刻就胡天海地去,那不是等着被人抓吗,必须得先避避风头。
于是,邱狼带着野狼帮一干人等前往乡下。
正好,这时末世降临了。
都言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柳平庄十之八九的老幼妇孺都变成了丧尸,没变成丧尸的也成了丧尸的口粮,可野狼帮这一伙人,竟然没有一个变成丧尸的。
不过,道理也简单。
野狼帮这伙人干的刀口舔血的活计。
你要是把那些贪官富商当成待宰的肥羊,那你就大错特错了。那些贪官富商,一个个能量巨大,不声张,所以无法利用官方的力量,但是他们却可以通过权和钱,支使其它的力量来对付野狼帮。
这个世界,有白就有黑。
行走在黑暗中的,可不只有野狼帮。
这么多年来,野狼帮也打过不少硬仗,死过不少兄弟。到如今,野狼帮里能存活下来的兄弟,无不体质强悍,意志坚定。
末世初降,他们没人变成丧尸,也就可以理解了。
不过,他们没变成丧尸,不代表别人也不变啊。末世降临的时候,邱狼正带着帮内众人往乡下赶。一连串的车祸,还要到处咬人的丧尸,鲜血飞舞,残肢四弃,着实让这伙刀口舔血的汉子目瞪口呆。
还是邱狼最先清醒过来。
这种天灾不是人力能抗衡的,邱狼也没有救人之心,他当机立断,带着手下一班兄弟去了最近的村庄。
而距离他们最近的村庄,就是柳平村。
邱狼的选择不可谓不聪明。
这般天灾下想要活命,就必须得找到一个安身之所。这个安身之所,第一不能有太多人,因为人多就意味着丧尸多,而跟丧尸拼命,无论如何都划不来。第二要有足够的食物和水,野狼帮有一大帮子人呢,没水没食的怎么能成。
村庄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丧尸虽然恐怖,但是野狼帮这伙人手上都是沾过血的,也谈不上害怕。杀丧尸虽然很陌生,可一回生,二回熟,杀着杀着就摸出门道来了。
村庄里的丧尸的可是由老幼妇孺变的。
同样是狗,可田园狗跟藏獒能比吗,咳咳,这个比喻有点不恰当,但是足够形象,由老幼妇孺变成的丧尸,战斗力确实差一截。
野狼帮这伙人很轻易的收拾掉了丧尸,占领了村庄。
柳平庄地处偏僻,没有车水马龙,解决掉村庄里的丧尸之后,要防备的就剩外来的零星丧尸,于是,邱狼命人围起栅栏,筑起围墙,只留前后村口进出,又派人把守前后村口,最大程度的保证了安全。
村里有水井,水源没什么问题。
食物呢,农村人家里都有储备米粮的习惯,现在一年已经过了大半,再过几个月就是年关,村庄里怎么可能少的了吃的?
可这天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结束,甚至都不知道会不会结束,若是守在村庄,安全是安全了,可难免会有坐吃山空的危险。
于是,邱狼又派了手下出去搜集物资。
一开始,他们还真的只是搜集物资,可在发现这天灾日益严重,没有任何缓和的迹象之后,邱狼改了心思,干起了老本行,劫掠。
只要是他们看上的,不管有主没主,一律弄回村庄。
野狼帮装了这么久的兔子,终于不再装了,不吃窝边草成了往事旧闻,杀人抢劫成了家常便饭。
他们不光杀人,还抢人收人。
无数妙龄女子,被抢到了柳平村,成了私人财货,几多青年壮汉,被收进了柳平村,壮大了野狼帮的队伍。
柳平村,就这么壮大了。
到如今,野狼帮已经成了一方祸患。
小刚和小美的母亲,就是死在了野狼帮的人手中,张易从客情镇回柳川县,路过波峰镇的时候,还遭遇过野狼帮的埋伏。
当时,张易并没有理会野狼帮。
不过并不代表张易忘了野狼帮。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张易不是君子,却也懂的隐忍。当时,县城里发生了诸多事,本尊身处险境,第三分身诞生在即,老妈和堂妹身边,只有一个血分身保护着,张易没精力,也没那个本钱去对付这野狼帮。
可现在不同了。
而且,要杀人,也不一定要自己动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