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沉眠的大贵族 (第1/2页)
沧歌也不再傻笑,而是耐心解释道:“血界始祖该隐座下曾经拥有五位大贵族,德古拉,弗拉德,卡密拉,安普莎和鲁斯凡。和后来的八大镶金贵族一起构成血族十三氏族。那也是血族力量鼎盛的时候。”
始祖该隐之下,十三氏族之中,以五位大贵族最为尊贵,被尊称为五大伯爵。他们对该隐也最为忠诚,毫无保留为之效力。
只不过后来,该隐死去,他们之中唯一的维系消失。五大伯爵原本就不是什么低调的性子,横行霸道引来八方围剿,他们各自内部又并不团结,最终纷纷沉眠。
血族直接失去大贵族的阶层,后来与人界不断接触之中,逐渐忘却原本的习惯,渐渐依照人类血脉体系,形成后来的八大上位镶金贵族。
至于黑金一族,则是始祖该隐散去力量之后,迷离的血脉之力无意识传承而生的种族,某种意义上讲算作该隐后裔,并不在传统十三氏族之中。
墨岚眨眨眼,听着这一段明明应该和他有关,却只让他觉得万分遥远万分陌生的血界历史。
吸血鬼种族,说实话按照如今流行的道德审判,绝不是什么高风亮节的种族。五位大贵族各有各的吓死人的毛病,但唯有一点,他们对始祖该隐,绝对忠诚。
而且,大贵族之名听起来就比贵族更加强大,如若能得到这五人的助力,墨岚一统血界的路才算真的稳妥。
“这五人沉眠在永夜,真正的纯血可以将他们一一唤醒,就算如今你还不能使用纯血,也可以加速他们苏醒的速度。不过他们五人虽然绝对忠诚于该隐,却各有各的算计,我还是建议你先挑一个唤醒。”
墨岚听沧歌说了很多很多,忽然间问道:“沧歌,我是该隐么?”
他听明白了,地底下有五个该隐的小弟,可以拿来为我所用。这五人个顶个的厉害,又不用担心噬主,真是安全又稳妥,不用白不用。
可是,那是该隐的小弟,不是他的。
沧歌似乎没想到墨岚会问出这个问题,但也并不觉自己说错什么话:“纯血血族是永生的种族,神曾亲口诏令没有人可以将其杀死。不论受到多重的伤,纯血也只会沉睡,而不会真的消失。
但当时该隐心灰意冷,散去自己全部的力量,丢掉自己全部的记忆,只剩下纯血流传在永夜,亿万年之后创造了你。
墨岚,我早就说过,你不是什么人的棋子,更不是什么人的替身,甚至不是什么人的重生,你没有该隐的记忆也没有该隐的力量,你只是墨岚。事实上你也未必需要他们的帮助,如若你不想……”
“为什么不想?”墨岚笑着打断沧歌的解释,不错,从最开始不断强调自己身份的人,唯有沧歌。就算他只是因为自己体内的血,那又如何?
沧歌一直以来护着的,终究是墨岚,而不是重生的该隐。
“那是纯血始祖给我留下的大挂,我凭什么不用?”
沧歌没有继续解释下去,他知道,墨岚已经懂了。
“既然如此,你就按照原计划在人界继续历练,接下来学院大概会送你上战场,如今血界收缩战线,战场上人类可能更加主动一些。你不必畏惧什么,放手施为,我一直在。”
墨岚点点头,嗯嗯!你在就好,别的我也不那么在乎。
战场嘛!他了解!双面间谍,看到自己关系好的偷偷放走,看到不顺眼的就地坑杀,没毛病。
“大贵族那边,先去找安普莎吧!没必要直接唤醒,只需要让她的躯体接收到你的血,就可以催促她苏醒了。安普莎实力不是最强,但心思最为单纯,她只是喜欢处男而已,不至于搞出太大的乱子。”
墨岚一口老血喷出来:“啥?你刚刚说她喜欢什么?”
沧歌意味不明偷笑了一下,都说了五位大贵族各有各的毛病,你真以为那么好相处。不过也不肯给墨岚继续解释,而是抽出自己的神戒之尺:“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先过来一下。”
墨岚原地后退一步,看着半透明的尺子浑身一抖:“你要干嘛?”他被那个倒霉尺子打过两次!简直生不如死!
沧歌好笑的直接把墨岚拎过来,自然不是为了打他,而是将神戒之尺点在墨岚眉心。尺子如水一般融化,涟漪扩散,墨岚只觉无穷无尽的强大能量聚拢而来,但天地间并没有什么异象,而是墨岚的体内掀起狂风骇浪。
墨血翻滚着沸腾起来,在墨岚的血脉中飞快的涌动,直到越转越快,重新在心头凝结出一滴晶莹剔透的墨色血液。
真正的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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