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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第六十四章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第1/2页)
  
  “拯救百姓于水火!”赵云所说的一番话,让太史慈处于了深深的震撼之中。
  
  其实并太史慈非普通百姓,
  
  从他“少好学,仕郡奏曹可以推断史”,这应该是世家大族才会有的待遇。
  
  不过,从太史慈和他母亲的境遇来看,可能他在他的家族里地位较低,甚至只是旁枝末节。
  
  但正是因为受尽了人间冷暖,太史慈更加了解普通百姓生活的艰辛和困苦,甚至可以说深有体会。
  
  拿陆彦的‘理想’来跟自己的理想对比了一番后,太史慈不由得苦笑着回道:
  
  “某常有一颗建功立业之心。只是如今对比陆太守的理想来看,某的格局未免显得实在是小了些...”
  
  赵云笑而不语,他当初就是被陆彦的“宏图志愿”所吸引才拜了陆彦为主,
  
  此刻太史慈也受到了震撼,正好说明他所追求的确实非同寻常。
  
  只是,
  
  如果太史慈要是知道了陆彦真正的理想是“摸鱼成仙”,改善百姓生活仅仅只是他达成这个目标中顺手为之的事情,他会不会气的当场拎起板砖狠捶陆彦一顿?
  
  ......
  
  由于如今陈留城中的人太多,
  
  于是陈留城便有了个明文规定:如非紧急情况,进城之后不得骑马奔走。骑马者入城后必须下马牵着马匹前行,以免惊扰甚至伤到人群。
  
  赵云和太史慈两人一边聊着人生、理想、建功立业等话题,一边牵着马儿走入了陈留城之中。
  
  对比城外的安宁和闲适,
  
  陈留城中日益繁华和人流不息的景象,则让太史慈有种恍然置身于太平盛世之中的感觉。
  
  “好一番繁荣昌盛的景象!”太史慈手抚长须,感叹道。
  
  就在太史慈感慨之时,有一位路过他们的当地的百姓听到了他的话,于是颇为自豪的说道:“这位先生,看来您是第一次来这陈留城吧!”
  
  “正是。”太史慈回答之后,开始打量起对方。
  
  虽然对方穿着朴素,然精神饱满,面有红光,显然是能吃饱穿暖才会有的气象。
  
  “哈哈,那二位兄台可得在陈留郡好好转转了。
  
  特别是城南,那里有一家新开不久的青楼,里面的小娘子可真是润得很呢!”
  
  那人说完不等太史慈和赵云回话,便自顾自的走开了。
  
  他二人竟然就这么被人拉了次皮条,顿时有些无语的相视苦笑。
  
  赵云向太史慈问道:“怎么,你我二人看起来很像那种流连烟花之地的浪荡子吗?”
  
  “你,我不知道,反正我是不去这些地方的...”太史慈打趣一番后,心道:“其实偶尔去看看开开眼界,也是挺不错的嘛。”
  
  得知赵云回来了,顺便还带来了太史慈,陆彦别提有多高兴了。
  
  太史慈可是孙策崛起时期最重要的助力之一,为孙氏的江东基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被誉为东吴第一名将。
  
  而且,太史慈他不仅武勇过人,名声威望也非同一般。
  
  在刘繇败亡之时,太史慈竟然可以依靠自身的影响力安抚住刘繇旧部,可见那时候的他已经不仅仅只是一名纯粹的武将了。
  
  这样一个有勇有谋的名将来了,陆彦自然不能让人家失望。
  
  带上郭嘉和满宠两人给自己撑腰,陆彦在自己宅子的待客厅里与太史慈正式会面。
  
  陆彦依然穿着白色文士长衫(系统奖励),丰神俊朗,气势饱满,有一种让人天然亲近的气质。
  
  郭嘉穿着文人常穿的青色长衫,英俊的脸上却有些不正常的苍白。
  
  满宠这人眼神锐利、不苟言笑,一看就是那种比较严厉不太好亲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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