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学习 (第2/2页)
诸多蒙学书籍中的文章虽然简单易懂,朗朗上口,句句叶韵,但是其中有些东西并不适合自己,中充满了以“三纲五常”为中心的“男尊女卑”的歧视、鄙视妇女,等等观点。
他决定在读这些书籍的时候,必须细心辨认,以取其思想精华,去其封建糟粕。
温习完这三本蒙学典籍,他轻轻放下书,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放下水杯,再次打开灵视,发现那个醉汉没有移动地方。
他坐在椅子上侧过身子,在书桌的左下方第二个抽屉中拿出一卷略微泛黄的纸,放在桌子上,在其中取下三张,放在桌面抚平,把剩下的放回原来的地方。
接着站起身,伸手在做工简陋的笔架上,取下毛笔,拧开一旁装有墨汁的瓶子,在白瓷小蝶中倒入一点,毛笔轻蘸,开始在纸张上书写。
只见他手臂有力,笔如游龙写下三个丑字,《千字文》。
他写的书法,是楷书,《辞海》解释说它“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只不过他的字确实丑了点。
窗外金色落下,绯红升起,屋内光线已经变暗,这时阿尔文轻轻放下手中毛笔,起身站直舒展身体,动了动手腕,看着书桌上自己所写的三篇蒙学典籍,自语到:“练字果然能提升心境,在这个浮躁的世界,心静太难得了”。
抬头看了一眼窗外“不知不觉就写了这么长时间,这次明显能感觉到进步,这是练了一年多从没有过的事情,以前练字容易走神,浮躁,为了练习每次都强迫自己多写几个,这也许才是晋升带来的真正好处?”
拿起三张写满字的纸张,认真看了一遍,想到:“看来练习的事情也必须提上日常了,以后序列8作战,肯定需要用到文字,别人虽然不认识,但是克莱恩绝对认识,到时候还不知道怎么在心里笑话自己”
“俗话说:字无百日功,练字是一种慢功,得勤学苦练,天长日久方能见功夫。是没有捷径可以走的,还好现在晋升了序列,学习速度明显加快”
这时感觉到腹中传来的饥饿,拿起桌子上的三张纸走向厨房,准备给自己弄点吃的,安抚一下自己的五脏庙。
厨房里阿尔文站在的灶台旁,点燃煤气,看着纸张在煤气的火焰下慢慢燃烧殆尽。
安全起见,他跟克莱恩一样没有留下,会写方块字的证据。
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赶紧打开灵视,视线透过墙壁看向巷子,看到了那个醉汉,面色有点古怪“他竟然还在,大哥你不饿吗”
花了半个小时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晚餐,土豆炖牛肉,一块白面包,一碗番茄汤。
客厅里一片漆黑,阿尔文没有开灯,能看见为什么要开灯,端起汤碗喝完最后一口番茄汤,阿尔文准备起身收拾餐桌。
又打开灵视,准备再次观察巷子那位醉汉先生,突然发现醉汉先生已经起身。
本以为醉汉要对自己动手,阿尔文快速走到书桌旁打开最后下层的抽屉,拿出里面的厨刀,关上抽屉,迅速移动到门口位置。
“咦,竟然没上来”灵视中那个醉汉越过自家楼梯,朝着巷子外的街口走去。
“要不要,跟上去看看”看着对方的身影。阿尔文有点犹豫。
从衬衣口袋拿出怀表按开,时间八点,又看了看窗户外,天色已经变暗,借着黑夜的环境如果距离远一点应该没问题。
想到这里他没有犹豫,走到衣帽架变取下风衣带上,书桌上抽出纸张,顺便关好窗户,用纸张把厨刀小心包裹好,的放在了风衣内侧。
缓缓拉开房门,走了出去,确定锁好后,带上兜帽,轻脚下了楼梯,跟了上去。
这个时间的巷子里,走动的人也多了起来,基本都是那些有着固定工作又住在附近的人,他们每天有着固定的下班时间。
时间再晚一点,码头区的一些工人也抄近道路过这里。
晚上街上的行人很少,自己又不擅长跟踪,只能依靠自己的灵视,远远的吊在那名男子身后走出了巷子。
“富人区?”男子去的方向让阿尔文皱了皱眉,灵视中男子走到柑橘街竟然选择了右拐,越过波特大道,走向了建筑华丽的茉莉花街,那里居住的大多是一些年收入超过500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