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我们家二十一个准新郎 (第1/2页)
大宣的纳采和纳吉,相当于议亲,就是男方请媒人上门,说我家孩子想求娶你们家姑娘,你们家要是有意,能不能允许我们上门相看姑娘?
跟现代差不多,通过口碑获知某个姑娘的信息,然后请媒人询问可否见一面。
但是相看的过程比较不平等,只许男方相看女方,要是中意,就将一个发簪插到姑娘头上;不中意就留下彩色绸缎,名曰:压惊。
议亲完了便是定亲,就是纳征。男方要送聘礼。
咱家小子们都敢把姑娘们千里迢迢带到楚清面前来,想想吧,人家早就得到姑娘家的默许了。
所以楚清让百家兴代表自己上门拜访,就是走的下聘礼这一步。
咱家小子可是“正正经经”娶亲,不是骗人家姑娘私奔的。
集体婚礼定在八月十五,这是大宣由“秋分祭月”演化而来的节日,称作“八月节”。
八月,秋高气爽,月色最美。定这个日期还是费了些口舌的。
对于新伦州的商户,他们巴不得越早成亲越好。
从“东伦国”变更为“大宣国”,新伦州的原住民是最尴尬的。
作为亡国之人,想过得好些,有能耐的就“改弦更张”,迎合大宣国的统治制度,比如那些贵族。
没能耐的就受夹板气,一边受着贵族们长久以来习惯性的盘剥,一边受着大宣制度的约束。
比如有些地方的百姓,居然在缴双份税,贵族们一份,地方州府一份。
能有机会与大宣人通婚,对于小有资财的商人来说,那就相当于不受夹板气,还能有依靠了。
所以新伦州这边的家庭,都觉得婚期定得越早越好。
而大宣内地的家庭就有意思了。
他们同意女儿跟着男方去见楚清,其实就是想巴结上官员。
可真到楚清派人来周全礼数了,他们又觉得是不是太容易了,应该再拿捏拿捏才好,所以就尽量往后拖婚期。
婚是一定结的,但是充分表达舍不得闺女,还想多留留,那要是小子们想成亲,就得多给些好处呗。
小子们倒是嘴硬,心里再放不下姑娘,也不允许这些人家想从楚清那里讨好处的行为。
最后为难的是姑娘们。
小伙子们说了:“我们家老大聘礼也下了,我们家小宝也倒搭钱改口叫你们嫂子,现在整这么一出,还多留留!
留吧!想留多久留多久,我没意见,把聘礼退给我就行!”
然后姑娘们连哭带诉跟家里人一顿闹,最后,综合各家意见,以及留出各地前往新伦州的时间,把婚期定到了八月节。
小子们心里也都明镜似的。
他们看上的是姑娘,想相守一生的也是姑娘,可姑娘家里的长辈看上的是什么就不一定了。
虽说婚姻是结两家之好,但是这些人能给老大带来什么看不出来,可老大能给他们带来什么显而易见。
老大把自己当做亲人一样给操办婚事,自己就绝对不能给老大惹麻烦。
宁可不娶了,这婚不结了,也不能让老大被这些人要挟住。
………………
小宝忙得很。
哥哥们的喜帖,他亲自给写,一写就是两千多份。
除了自家一千多兄弟,还有马达那边走得近的现役大兵们,还有娘亲在吉州和新伦州有生意往来的亲朋好友们,全都得发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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