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七,失手 (第1/2页)
月黑风高杀人夜。
浓厚乌云遮蔽明月,正式适合上夜班的天气!
毕竟,游走于刀尖之上的人,需要夜色的庇护。
虽然早已经到了常人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可方譬还是习惯性的换了一身夜行衣。
还顺便给自己整了容。
毕竟千面郎君的功夫过于方便,不用白不用。
而方某人现在顶着的这张脸,也是他的熟人,很符合夜行生物这个身份。
只不过,这个世界里应该没人认识才对。
所以就不算坑朋友!
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完全没毛病。
退一万步说,哪怕事发了,白展堂也不可能从同福客栈跑过来找他要个说法!
没错,方譬现在顶着的,就是白展堂那张有点小帅的脸。
干着飞贼的勾当,那当然得用盗圣的模样,这才叫专业对口。
俗称,上buff。
可惜盗圣的buff,在诛仙世界里不是太好用,方譬到底还是失了手。
负责守护祭坛的黎族勇士,虽然身形健硕,手持尖锐长矛,很是威风凛凛。
可到底还是凡夫俗子,根本不可能发现方譬的潜入。
可方譬没想到的是,他刚一踏进祭坛,不远处的高楼就像被打开了开关一样,突然就亮起了耀眼的灯光。
与此同时,脚下的祭坛也产生了连锁反应。
玄妙的法阵凭空浮现,瞬间照亮夜空,恍如白昼。
散射出来的光亮,映照到了方譬纠结在一起的五官上,显得格外扭曲。
「寄,光想着老白是盗圣,用他的身份玩玩会很有意思,忘了他还是个倒霉蛋!」
将一切责任归咎于他人,这样就能让自己毫无心理负担,继续开心的混日子,没毛病!
明摆着已经被人发现,方譬当然不会傻傻的待在原地,等着别人来抓。
常言道,贼不走空。
这是一个飞贼最基本的素养,每一天的第一次出业务,究竟获得了多少具有价值的物品,其实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讨个好彩头,所以绝对不能空手而回。
虽然现在并不是在做业务,但既然用上了白展堂的脸,方譬觉得自然也该遵循飞贼的规矩。
随便在地上捡了块石头之后,方譬不在停留,立刻转身离开。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也被黎族负责看守祭坛的那些人发现,立刻表情焦急的冲向了建在高台之上的祭坛。
而当他们到达的时候,祭坛上空无一人,只有那法阵依旧在起着作用。
法阵是大巫师亲自布置,绝对不可能有误触的说法,一定是有图谋不轨的人曾经到过了祭坛之上。
但既然他们这么多人都没发现一点动静,那就说明来者的本事,肯定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
无奈,领头人只得立刻前去求见大巫师,希望得到下一步指示。
如果有可能,他们很想亲手抓住这个图谋不轨的贼人。
黎族不说与世隔绝,但也罕有外人到此,想查出族内最近来了多少生人,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所以做了亏心事的方譬一回到借宿的地方,就立刻悄悄叫醒了周一仙和小环。
表示自己的事发了,他们得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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