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兄弟,兄弟 第四十四章 狂追猛逃 (第2/2页)
正哼着歌站起来,提着长枪顺着林间道路往前走,张弃猛地一拍脑袋:糟了,大意了!
林间妖兽最喜欢什么?当然是鲜肉了,不管这块肉是它的天敌的,还是它的同伴的。
什么东西最能引来妖兽?不是肥美的鲜肉,而是满地的血腥!
他剖解灰狼时流出的鲜血,怕是会给他招来祸事!
张弃拔腿就跑,却发现,似乎已经迟了!
前头的林子里,出现了几点碧绿的光点;身后也有,那都是狼族的眼睛!
他竟忘了,狼族是群居族类,现在,那匹灰狼的同伴,来找他复仇了!
“跑!”张弃就算胆子再大,也绝不敢面对一个狼群,当机立断,撒腿就跑!
他一跑,林间的灰狼登时全都冲了出来:前面有三匹,后面也有两匹!
五匹灰狼,隐隐形成一个包围圈,唯一的生路,便是在他的左前方,那儿还有缺口!
张弃毫不迟疑,飞快地跑将过去;没跑几步,只听狺狺作响,一匹灰狼已冲到脚边,张嘴咬向他脚踝。这灰狼比他刚才杀掉的那一匹还要小,那模样,却像一条哈巴狗。
但张弃可不敢小瞧这“哈巴狗”,连忙一提脚,便是身子一歪,从一棵柒树边擦出去,正好那柒树干上有一个节疤,直撞得张弃半边身子一片酥麻,差点化作滚地葫芦!
雪上加霜,另两匹灰狼已一左一右疾奔而来。
张弃咬着牙,提起枪杆横扫出去,把正扑向自己脑袋的那匹灰狼逼退,就地一个翻滚,爬起来就跑;却骇然发现,剩下的一只靴子,已经让另一匹灰狼咬住了!
一咬牙,蹬脱那只靴子,一脚踩下去,妈耶,好惨,脚底板踩在荆棘上,满地血迹!
原本,他只有一只脚受罪的,现在倒好,公平了,两只脚都在受罪。
来不及惨叫,身后又传来灰狼的咆哮声,一股股腥臭的气息就在他背心打转。
紧咬牙根,又是一枪后扫,逼退几匹灰狼,半爬半跌地,张弃一头钻进了丛林。
这一逃就是两个多时辰,钻进丛林双钻出去,爬上土坎又跳下去,他还是没甩开狼群。
这一路上,苦不堪言:连滚带爬,全身上下不知被碎石、树干、荆棘擦破了多少条口子,泥土和着血污染遍了全身。长枪在身后拖着,连握住枪杆提起来的机会都没有。
好几次,灰狼都咬到了他的脚后跟,有一次连脚踝都被咬住了,差点没把他脚筋咬断;若不是他及时一枪扎去,吓得那灰狼啈啈后退,他已经只能爬着走了。
还有一次他躲得及时,那灰狼咬中了一块石头。那石头足有盘子大,青黑相间,被灰狼那么一咬,居然咬成了四五块碎石:这一嘴要是咬在他身上,那得咬成什么样!
张弃吓得额头上冷汗直冒,发了疯似地冲了数十丈,这才剧烈喘息着,放缓了脚步。
而汗水一淌下来,淌进脸上的伤口里,又痛得他连自己的舌头都差点咬断了。
况且狼群并没有停止攻击:他一脚绊在一块石头上,呼啦啦倒地,压断了两根树枝;一匹灰狼趁势扑过来,一口咬住他袖口。他挥起枪杆刺去,不防刺歪了,没用枪尖刺着,而是一枪杆砍在那灰狼肩膀上。那灰狼一个哆嗦,抬起头便冲他呲牙。他连忙半抬着身子往前一扑,倒是躲开了身后的灰狼。
只不过袖子已被咬断,只剩下几块碎布,像小旗一般飘舞在空中。
张弃叹了口气,唉,自己就没有穿新衣裳的命!
在陈家庄的时候他得了三套衣裳,等穿到万丈山就全都穿坏了:没办法,路上的艰难太多;又在路边城镇里买了一套,就是身上这套,得,现在又坏了。
但他可来不及心疼:稍一疏忽,又有一匹灰狼扑过来,就压在他身上,张口咬向他喉咙。
奋起踢了一脚,那灰狼呜咽一声。幸好灰狼虽然暴虐,但体重略轻,他这一脚居然把那狼头踢得往后便仰。他抓起枪尖刺过去,那灰狼呜咽一声倒了,喉咙上多了一个血洞。
鼓足最后的力气,张弃翻了一个身,使尽全身力气往前扑去,眼前却出现了一个山洞,
那山洞就在这几株大树后面:原来他已经冲出了密林,眼前便是上山的路了。
张弃也不细想,奋起余力便冲进了山洞里。